績效與課責並進-自主化發揮大學特色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載自轉載自2012/09/12高教技職簡訊第69期

  國際間高教變革的重點之一,在於調整治理體制,主要趨勢就是賦予大學更多自主權力,減少國家介入,強化大學自身引導功能,講求績效與課責,這樣的情況已然改變國內大學治理風貌。
  國內名校都是公立大學,在過去學費和課程齊頭式平等的發展下,公立大學享有豐富的國家資源補助,但相對也受到更多政策制約,推動大學自主化發展,則是讓大學可以發揮特色。
  中研院院士也是前成功大學校長賴明詔指出,公立大學自主化就是要讓各個學校發揮各自的特色,同時讓學生和教師都能發揮創意,而這正是大學自主化的精神。

  

 圖:就高校變革進行討論

  普遍而言,各界對於大學自主化發展,都抱持肯定態度。
  像是前空大校長劉水深教授指出自主化有三項優點,首先是快速因應環境,很多競爭是靠速度、創新,需要校內不同學院整合能力,並隨著環境變化快速調整;其次是彈性更大,也更符合學校實際需求,目前大學的預算是前一年編定,從開始執行到年底結案又為期一年,無法因應環境的瞬息萬變。第三,比較能夠切合學校的實際需要。
  先前教育部還沒鬆手讓公立大學完全自主,卻又因為沒有人力和時間,去了解每所大學的個別需要,結果到後來各校特色雷同,也讓臺灣的大學過去被笑稱是「教育部大學」。

立場相左的疑慮
  雖然公立大學自主化發展,是目前國內高等教育的共識,可是對如何執行,卻有不同的聲音,甚至因為對執行策略有所疑慮,而產生反對聲浪。
  儘管自主化有其優點,在臺灣目前的教育系統下也難免會有問題產生,劉水深教授認為自主化後,有被少數人左右和內部拒絕變革兩大疑慮。當學校需要很大變革的時候,難免會有希望現狀繼續保持的人存在,尤其當學校未來發展方向和現任的教授或教職員意向和看法不同時,抗拒就會持續。
  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理事,也是國立中正大學助理教授陳尚志,就是校園裡對目前大學自治化執行策略的反對聲音之一。
  他以目前由成大和金門大學試辦的「國立大學自主治理方案」為例,他認為,教育部同意成大自主的部分有五項,包括學費自主、招生名額、開設系所、員額和薪資多少等,問題是教育部「不管」的這五項,在目前除屬於教育部權責,還有立法院可以監督、課責,現在藉由自主治理方案,把學費、招生、系所等問題放手不管,卻不見課責機制。
  對此,賴明詔院士的擔心卻是有所不同。他指出,學校在自主化的同時,也要面對不少問題,諸如營運問題,大學在自主化後,教育部既然放鬆管制,支援是否也會相對減少,這是學校方面最大的疑慮,社會上也會產生教育部若無法介入如何監督學校?學校內部老師則會擔心權益、福利喪失,像大學教師都算是公務人員身分,會不會因為自主化而喪失?

正面思考的解決配套
  其實兩造不同的擔心,都是方案推動之前的良性討論,只因立場各有不同,而產生意見相左的看法。外界認為,自主方案讓大學只享受國家補助經費的權利,而少掉被監督的義務;大學則是擔心推動之後,學校原有的國家支援會減少。
  賴明詔院士也為此提出積極配套的想法。他認為,大學自主化必須要有一個機制,就是在自主化精神下,必須組成一個公正客觀的自主自律委員會,成員含括社會各階層公正人士、校友、老師,而這個委員會必須有充分的權責,有權監督學校行政方向。
  在監督課責和自主並進的情況下,自然可以讓大學自主化發展得到更好的養份。
  劉水深教授則認為,學校的發展走向應該配合國家的教育政策,所以自主化後成立的法人董事會中,一定要有可以代表國家教育政策走向發言的代表,在權責對稱下,不應該變成有權無責,或有責無權,要更多的權就要負擔更大的責任,像校長做不好就認錯下台,教育部管的是政策大方向,而學校要求更多經費就要達到一定績效目標。
  從第三者角度觀察的劉水深教授還指出,大學都有能力分辨是非,只是牽涉到既得利益問題,才使問題複雜化,只要學校運作制度化確立,就不會有要自主卻又不自立的情況,若是在制度不夠健全下談自主才會產生問題。

自主和監督並進
  由於,大學自主化發展,在臺灣僅是開端,各界可以掌握的資訊,甚至是推動成功的案例,目前也尚未有顯著的例子。外界對於成大啟動試辦的「國立大學自主治理方案」,正要開始的工作執行方法,有諸多質疑,像是陳尚志助理教授,甚至直接說這個方案當中的「自主化就是法人化」,他一直擔心推動這個方案之後,教育部只能給予公立大學經費,卻無法管理、監督大學。
  賴明詔院士也分享美國大學的例子。他說,美國的大學沒有教育部管,各有獨立自主的董事會,也都發展得很好,可見大學要發展,跟有沒有教育部管制沒有關係。但日本幾年前國立大學法人化後,政府對大學支援愈來愈少,而且教師也變成非公務人員,「這是不對的」,大學自主化後,政府支援不該減少,這是很重要的條件;其次,目前教職員的公務人員身分也不會改變,不會損害公立大學校園內職員的權益。
  對此,劉水深教授也提出更明確的兩大策略,第一是健全運作組織,尤其是內部的控制和稽核,讓每個人都有一定的權與責,同時在組織運作過程中有一個監控系統;其次是法人化的董事會,以超然的態度,根據學校的未來發展進行調整和規劃。
  目前,大學治理中「用人」與「用錢」,受到舊的法規重重限制,為人所詬病,因此建構一套專業的治理體制,賦予大學組織自主、財會自主、人事自主,並使各大學建立自主管理,取代政府的單向監督管理,讓大學能夠取得發展的空間,是各界都必須面對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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